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地区林口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周学芝非法开庭。
上午立案庭前停了五辆车,来了很多警察,有公安局国保的、南山派出所的,还有政法委的。当事人的家属和朋友十几人准备进入庭内旁听,都被拒绝在外,只有周学芝的两个妹妹得以进去旁听。
法庭内除审判长(王德林)、公诉人、陪审员,还有当事人的两位辩护律师(刘连贺、马卫)外,参加旁听的十几人都是便衣,看不出都是哪个部门的。
二位辩护律师发表无罪辩护意见后,出庭的公诉人也没有发表反驳意见,也就是说未作答辩。当事人周学芝从始至终都是面带微笑,回答问题不卑不亢,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满和怨恨情绪,应该说对在场的人是一种感染。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客气的主动与两位律师握手道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