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四年八月三十日晚八点多钟,康平县海州派出所所长于海滨带领三名联防队员,在没有出示逮捕证、搜查证的情况下,强行绑架了海州乡三名法轮功学员冯喜利、高根英(夫妇)、贾淑坤,抢走电脑、法轮功书箱等私人物品。冯喜利于次日被放回家。贾淑坤、高根英被非法关押至沈阳市看守所。
于海滨等人多次到沈阳市看守所所谓“提审”,企图加重迫害贾淑坤、高根英,两次将迫害材料递交康平县检察院,均因证据不足,而被退回海州派出所。于海滨仍不死心,继续搜集构陷两名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材料”。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贾淑坤、高根英被康平县法院非法判刑。贾淑坤判三缓四,高根英判二缓三,回到家中。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早六点,康平县贾淑坤在家被康平县司法局杨东东,海洲乡派出所所长于海滨等人绑架,后劫持到沈阳女子监狱迫害。(按他们的话说,这是收监。因此前贾淑坤不配合司法局在“缓刑”期间的监管,不接监管手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