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62
编号:
E000094820
中文姓名:
袁晓春
姓名拼音:
Yuan Xiaochu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勃利县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勃利县检察院代理检察员

二零零二年六月四日经勃利县检察院下逮捕大法弟子宫淑莲的通知书,给宫淑莲强加的所谓罪名是:组织利用×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七月八日勃利县检察院代理检察员袁晓春以“勃检刑诉(2002)99号”向勃利县法院递交对宫淑莲的非法起诉书,借口是说宫淑莲书写法轮功标语“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四日早八点钟左右,七台河市安全局联合勃利县公安局白玉刚等四、五个人在孙荣孝下班的路上绑架了孙荣孝。他们一伙人用孙荣孝的钥匙私自打开孙荣孝家大门(当时孙荣孝妻子在家),没有出示证件,乱翻抄家,抢走了孙荣孝的大法经书和师父法像;抢走收录机、录音带、复印机、誊影机、速印机两台等多宗私人物品,气急败坏的砸碎孙荣孝家的酸菜缸,同时绑架了孙荣孝妻子辛淑荣。抢走的和损坏的物品拉了一车,白玉刚说价值有十万。就这么白白的抢走了,至今没有说法。
二零零二年八月一日前孙荣孝從勃利县拘留所被转到勃利县看守所非法关押。由于他们所谓的没结案,加上二零零三年发生“非典”,他们超期关押孙荣孝在勃利县看守所近一年,也不放也不判。
最后勃利县法院以所谓的刑法三百条,走违法的法律过程迫害孙荣孝,判了孙荣孝四年刑。
从绑架到对孙荣孝的冤判,参与对孙荣孝迫害的责任人有七台河市安全局姓石的副局长、七台河市政法委梁副书记、勃利县公安局宋国良副局长,以及国保大队大队长姜东春、副大队长白玉刚,检察院袁晓春,法院王昕、韩成国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1/15/黑龙江勃利县孙荣孝两次险些死在冤狱-337688.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1/法轮功让瘫痪人站起来-中共将好人投入冤狱-32950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