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为了让世人明白法轮大法真相,李世霞和法轮功学员在本地小区内发放法轮大法真相资料,被桦甸市公安局警察绑架。当时,李世霞包里有一个两万多元的活期存摺,那是她家经营饭店的流动资金,而警察金哲宪、方清贺等强迫李世霞交出存摺,被她拒绝后,全然不顾自己警察的形像,在桦甸市公安局政保科内几个人围着她抢存摺,她一个弱女子,哪里是他们的对手,最终存摺还是被他们抢走,并被非法冻结,丈夫多次去要,很长时间后,才解冻归还。
在看守所,李世霞被非法提审时,警察方清贺为了逼供连续打了她四、五个嘴巴子,当时打得她眼睛发花,脸部肿起。一个半月后,她被劫持到长春黑嘴子劳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