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学员李凤文,60多岁,家住双鸭山岭东区,1996年老俩口开始修炼法轮功,99年7.20以后,他们的名字就被曹振庄上报到公安局的黑名单上。
2002 年5月3日,中山派出所所长滕云龙和恶警赵玉营等三人非法抄家,并把李凤文绑架,非法关押、非法劳教3年。当时他老伴外出而没被抓到。街道办事处取消了他家的低保生活费,以前委主任陈欠他老伴的工资也不给了。岭东组织部的于加英对代领工资的人说:“炼法轮功的不给。”把钱揣入了自己的腰包。
这样二老的生活费没有出路了,他老伴只好流离在外打工当保姆维持生活,而儿媳和两个月的孙子靠娘家养活。曹振庄强制要走了他老伴的身份证,2003年4月,当需要此证办理社会劳动保险时,儿媳去要,不法警察们不但不还,还出口伤人。
2003年5月3日夜,尤淑琴家人都在睡觉,她的儿子原是派出所的干警因为坚持修炼而被迫辞职出去打工,岭东中山派出所的干警曹振庄,王彬等三人闯入家中,抄家翻书和大法资料,猖狂已极,把尤淑琴母子俩送进看守所。刘洪彬被拘留15天,交了150元的伙食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