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家属一早赶到北京市检一分院,得知秦尉案的办案人员是一分院侦监处吴宏。由于没带律师证等相关材料,没能当场递交材料。待去律师事务所补齐材料后,于下午2:30经由案管办一位态度友善的马姓女警察,将律师意见书、家属投诉状、家属给检察官的信一并递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