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五日,黔江区检察院检察员余显波公诉王淑琼触犯刑法第300条,提起公诉。
在黔江看守所,关了王淑琼将近一年后,冤判王淑琼四年。黔江六一零就把王淑琼和另外两个犯人一同送到永川监狱。
在王淑琼快要死了的时候,也正是需要亲人关爱和帮助的时候,突然王淑琼丈夫带法院人员和律师共有六人,到永川监狱来找王淑琼离婚。因为王淑琼还有三个月就回家了。黔江法院院长杨富生、法官蔡小平、律师徐宏章、司法所晏世凡、吕德怀、张洪兵来证明王淑琼们“夫妻不和”,说了很多的谎言,让王淑琼难以承受。他们难道不知道王淑琼被囚禁而失去自由吗?落井下石,用谎言来撕破这个美好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