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年参与冤判法轮功学员的部份主要人员:
朝阳市中级法院刑二庭
庭长:李国军 办公电话:0421-3886049 手机:18642196049
副庭长:孟凡石 办公电话:0421-3886058 手机:18642196058
副庭长:曹学昌 办公电话:0421-3886122 手机:18642196122
审判员:李海山 办公电话:0421-3886035 手机:18642196035
审判员:王曙光 办公电话:0421-3886047 手机:18642196047
审判员:付玉东 办公电话:0421-3886064 手机:18642196064
主审法官:陶 蕊 办公电话:0421-3886100 手机:18642196100
助理审判员:华政通 办公电话:0421-3886357 手机:18642196357

朝阳市各法院、检察院的执法人员多年来,在明知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的情况下,仍违法办案,昧着良心冤判了众多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古稀之年的老人也未能幸免,八旬刘殿元被枉判11年半,有的法轮功学员被枉判重刑后被活活残害死在黑监狱里。 不服冤判的法轮功学员将冤情上诉到朝阳市中级法院,因多年来朝阳市中级法院对下层法院的枉判起着所谓的“指导”作用。所以朝阳市中级法院将上诉的近百名法轮功学员一律维持原判。
朝阳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多年参与冤判法轮功学员的部份主要人员:庭长李国军、副庭长孟凡石、副庭长曹学昌、审判员李海山、审判员王曙光、审判员付玉东、主审法官陶蕊、助理审判员华政通。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半,辽宁北票法轮功学员王庆在北票市法院被二审非法开庭。朝阳市中级法院孟凡石担任审判长,陪审员是华政通和陶蕊。
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上午,辽宁省朝阳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姜伟(女)、尹秀芝(女)、刘桂玲(女)、张永奎四名法轮功学员上诉案开庭。律师指出:对法轮功学员的指控、强加的罪名是不成立的。朝阳市中级法院孟凡石担任审判长,审判员是陶蕊,助理陪审员是华政通。
孟凡石(审判长)违反法庭程序,不允许当事人陈述修炼法轮功前后的身体变化和道德境界的提高。律师询问当事人:你为什么修炼法轮功?姜伟回答:“我过去患有多种疾病,修炼法轮功后都好了,直到现在我也没有打针吃药。我觉得这个功法太好了”孟凡石打断姜伟说:“这个问题与本案无关,不许说了。”尹秀芝在陈述这个问题时也同样被无理打断。
在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诉说几句,就被孟凡石打断发言,根本就没有控辩双方的辩论。在最后陈述中,两位法轮功学员都表示:修炼法轮功无罪,要求无罪释放。尹秀芝告诉法庭人员:请你们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也被孟凡石粗暴打断。
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天气阴沉沉的,朝阳市法轮功学员李捷春被朝阳市中级法院非法庭审。上午十点非法庭审开始,法庭内,审判长王曙光,陪审员陶蕊,华政通。朝阳市检察院两名公诉人,旁听席边有六、七个法警,三、四便衣。个庭审开始前便衣查看旁听席上的家属亲友身份证,并强行抢走一家属手中的笔和纸。法庭上抢夺旁听家属物品,执法人员不着装,这完全都是在违法,在执法犯法。
此时的法庭外已风雨交加,这真是苍天有眼,知道好人正在无辜遭受审判,仿佛为人们的无知造孽而悲愤……
李捷春在法庭上自辩道:我国公布的十四种邪教里没有法轮功,我修炼法轮功没有危害社会,我散发资料是为了救人。并责问法官:我破坏了哪部法律法规,使它实施不了?最后还当庭揭露北票国保人员绑架他过程中,抢走了二百多元钱,没给收据。
律师当庭为李捷春作了有力的无罪辩护,有理有据的从法律角度上阐述了修炼法轮功无罪。非法庭审从上午十点进行到十一左右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