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法弟子陈军。他因2015年7月28日实名控告江泽民而被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国保大队绑架,且不许家属会见,不许送衣物。
家属多方打听情况,直到2016年3月15日去法院才询问到开庭时间是2016年3月17日。法官张慧萍还说:“这个案子不用告知家属,陈军已年满18岁,足够有能力行使他的权力。
开庭当天,家属因来不及请律师。在法庭上陈军义正辞严的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最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家属请了律师准备上诉,并同去问法官张慧萍何时再次开庭及判决?法官说:“律师无权知道,这要问610”。律师道:“你们是人民法院,不是610法院”。
此后家属多次到法院打听,法院既不见人,也不接电话。直到2016年6月听说给陈军已枉判3年。家属向法官索要判决书。法官张慧萍说:“这是内部案件不能给家属出示。”当律师要求阅卷时。张法官说:“案件都是由上面610定的。与我们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