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96
编号:
E000095125
中文姓名:
李双妹
姓名拼音:
Li Shuangme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宁远县610办公室
工作单位地址:
宁远县委610头目周耀明:
电话:0746-7229610 7222103 13974642549
主任:乐永珍,手机13319666811、15074688000
周耀明,手机15907467766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宁远县610办公室人员。

二零零零年古历六月,宁远县610欧阳明德、李明昌(遭恶报死亡)、李双妹,公安局政保股黄成铁、欧阳力军等一帮人在宁远县实验小学办洗脑班,陈小玲和十多个同修被非法关押在那里精神折磨13天。同年古历七月,又是六月办洗脑班的原班人马,在宁远县公安局食堂餐厅,后转到610办公室第二次办洗脑班(共九天)。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下旬,610李明昌、李双妹,公安局政保股黄成铁、欧阳力军等人到陈小玲家非法抄家,劫走陈小玲的大法书,他们把陈小玲父女都抓到公安局非法审问,当天放陈小玲回家,陈父被非法关押到宁远县看守所,第二天又把陈小玲抓到看守所非法关押,陈小玲被非法关押一百六十五天才被释放回家,陈父(陈贵祥)被非法关押二十多天,是陈小玲后妈和陈小玲弟弟妹妹他们天天找各级领导苦苦哀求,陈小玲才被释放回家的。
二零零二年古历九月下旬,陈小玲在鲤溪老家被公安局黄向东、蒋朝佑、欧军、610李双妹等人绑架到宁远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八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28/遭四年冤狱等迫害-湖南残疾陈小玲控告江泽民-33062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