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62
编号:
E000095137
中文姓名:
冯俊男
姓名拼音:
Feng Junna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桦南县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黑龙江桦南法院
院长:陈国伟 6688477 6685566 18724260888
副院长:苏某13766680714
副院长:郭云祥 6685561 13019758068
副院长:姜宗伟 6685930 6687789 13846111707
副院长:肖立文 6685657 6685476 13836693727
庭长:任永良13136970967 6685902
近照:
家庭住址:
冯俊男(代理) 电话:18645413089
迫害事实:
黑龙江省桦南县法院代理审判长。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下午黑龙江省桦南县法院再次对杨运涛非法开庭,法庭审判长是由冯俊男代理。冯俊男介绍说,车旭冉修病假不能出庭,由本人代理庭审。

在所谓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王雪说:我们再次调查此案,杨运涛控告信是另一人给寄的,但在调查中并无此人。

律师说:控告信是我的当事人用真名实姓控告的,公诉人所说这些都与本案无关。公诉人又说,控告信中有宣传法轮功的说辞。当事人杨运涛义正词严地说:控告江泽民就是因他迫害法轮功,你说的是不是天安门自焚伪案,公诉人避开不提。

庭审大约在三十分钟左右草草结束,这种荒唐的庭审再显公检法司对待法轮功学员完全无视法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7/1/黑龙江杨运涛依法诉江被庭审---警察、村民踊跃旁听-33075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