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构陷法轮功学员陈岩的所谓“案子”在法库县法院开庭。庭审的过程中,为使冤案成立,公诉人姚天驰只采信对陈岩不利的证词,而对当事人家属提供的对陈岩有力的证词、录音等一概不采信。法庭当庭播放了一段四年前公安提审证人法轮功学员王桂芝(指控陈岩给她的资料)的视频,没想到却露出破绽:视频显示审讯过程中没有双方的一问一答,都是调查人员自己编写,办案人员和当事人唠家常,并不是与本案有关的问题。然后办案人员拿着自己编写好的材料,让不认识字的当事人王桂芝签字按手印,以此来作为抓捕陈岩的证据。律师当庭指出这种取证存在造假嫌疑,这样的证据不能采信。
律师还详细论述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七个邪教组织、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七个邪教组织中都没有法轮功,我国的现行法律根本就没有法轮功是邪教的规定(注:中共是最大的邪教)。
最后律师说:陈岩身患家族性遗传的疾病,在看守所多次吐血,曾经有一女儿在十八岁时因此病死亡,现在陈岩上有七旬的父母需要赡养,下有未成年的孩子,这是一个充满艰辛和苦难的家庭,法庭要依照法律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庭审过程中,所有在场人都觉得公诉方证据不足。据知情人透露检控方及相关公安人员觉得很没面子,于是决定继续做假证构陷陈岩。陈岩最终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九年出冤狱时,脸色蜡黄、异常消瘦,说话无力还时有剧烈的咳嗽,于二零二零年五月八日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