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95185
中文姓名:
汪俊烈
姓名拼音:
Wang Junlie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新洲区610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610”办主任。

武汉市新洲区“610”办主任汪俊烈上任后,于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非法开庭审判大法学员程幼金,于六月三日又非法开庭审判张晨耀,潘红丽夫妇俩,并冤判程幼金四年半,张晨耀三年半,潘红丽二年。

汪俊烈步前任刘俊顺后尘,继续迫害大法学员,后果堪忧。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程幼金、张晨耀、潘红丽被冤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7/3/二零一六年七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30846.html#1672231959-18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