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李玉玲被泰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610”人员绑架,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被非法批捕。
泰山区检察院在审阅卷宗时,曾以证据不足两次向泰山区公安分局退卷,泰山区国保人员为编造诬陷材料多次骚扰李玉玲家人及卜令翠婆媳和家人。向泰山区法院非法起诉的具体办案人是泰山区检察院检察员吴卫东、刘羽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