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95252
中文姓名:
李昌富
姓名拼音:
Li Changfu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沈河区惠工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沈河区南山东堡惠工东二街6-1-213号
邮编:110013
电话:024-88522779
所长:罗辉(警号112337)
副所长:赵巍
教导员:张治刚
治安中队长:彭廷义
治安所长:依秋成

地址:沈河区惠工东二街18号,邮编110013
电话:024-88522779
副所长:张卫华
警察:张启博、符士江

近照:
家庭住址:
李昌富15502414487
迫害事实:
沈河区惠工派出所片警。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早上七点多,沈河区惠工派出所的片警李昌富到刘家泽的家里进行所谓的“核实诉江”一事。

刘家泽给李昌富讲依法控告江泽民符合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条文,信仰真善忍符合宪法,李听后非常恼怒,叫嚣:我就是法。随后打电话叫来沈河区国保大队的六、七个便衣警察将刘绑架、抄家,抄家达七个多小时;警察抢走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切纸刀、打印纸、墨水、mp3播放器、移动硬盘、U盘、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

上午十点多,刘家泽被绑架到惠工派出所迫害;第二天傍晚,惠工派出所的副所长带领五个警察准备把刘劫持到沈河看守所。沈河看守所的大夫在给他体检时,嫌他血压太高,不敢收,让到外面的医院做体检;惠工派出所的警察又强行将他劫持到一家医院做体检(具体是哪家医院不详),警察拿着检查单,再次将他劫持到沈河看守所继续迫害。

在刘家泽被劫持到沈河看守所继续迫害的期间,惠工派出所、沈河区国保、“610”构陷刘家泽先生,而对刘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的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却一字未提。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刘家泽遭沈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六年三月,构陷刘的案卷被送到沈河区检察院,七月,构陷案卷已到沈河区法院。当北京律师到沈河区检察院阅卷时,发现当时在刘家泽家抄收29本台历的纪录变成390页。刘家泽家人去沈河区国保大队查问,何彪说:惠工派出所抄收的清单上的台历就是390页。刘家泽的家人又到惠工派出所查问,惠工派出所负责刘家泽地区的片警李昌富说:是上级让这样写的。摆明是为了量刑伪造公文书、构陷刘家泽。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10/沈阳中级法院维持冤判-原空军教官表示上诉-344063.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7/12/依法控告江泽民-原空军院校教官遭报复迫害(图)-33125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