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95271
中文姓名:
项广大
姓名拼音:
Xiang Guangda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葫芦岛市中级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电话区号0429,邮编125000)
院长: 柴学伟  办公室 3166501、3166472、3166469
副院长 3127502、3127504、3127566、3127508、3127509
纪检组长 3127507
政治部 3127484
办公室 3127438
督察室 3127451
纪检监察室 3127480
法医室 3127414
立案庭 3127403
第一刑事审判庭 3127464
第二刑事审判庭 3127472
审判监督庭 3127416
执行庭 3127459
法警队 3127406
内勤电话0429-3166465
刑事庭庭长:安静
刑事庭:高恩思、王建国、袁晓芳
刑二庭电话:3166468、3166472、3166471、3166487、3166469、3166470、3166449、3166428、3166449、3166504
近照:
家庭住址:
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刑事第二合议庭:
电话:0429-3166548、3166418
庭长韩玲
成员:项广大、薛春来、陈长春、李强、张莞晨
迫害事实:
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刑事第二合议庭成员。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辽宁省绥中县法轮功学员丁青艳、裴忠华被绥中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罚款五千元后,上诉到葫芦岛市中级法院,现已立案,由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刑事第二合议庭负责。

二零一六年七月七日,中法法官韩玲、项广大、薛春来向裴忠华核实情况。之后裴忠华的律师到中法阅卷,接待的是薛春来。律师被告知二审不开庭,只交辩护词即可。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7/11/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31194.html#1671102614-21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