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区六间房乡大法弟子侯秀芬被辽中区法院枉判四年。
辽中区大法弟子郭秀芝被辽中区法院枉判三年半。
辽中区城郊乡大法弟子刘香菊被辽中区法院枉判七年。
辽中区肖寨门镇大法弟子邵英慧被辽中区法院枉判四年半。
责任人:
审判长:张海波,电话:13604909505
代理审判员:林晓娇
人民陪审员:李玉峰
书记员:郭爽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宫玉博被所谓“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七月二十日被非法刑事拘留,同年八月十日被非法逮捕。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六日,沈阳市辽中区检察院以沈辽检刑诉[2022]120号起诉书至辽中区法官。辽中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朝阳出庭支持公诉。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八日,沈阳市辽中区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书(2022)辽0115刑初318号。枉判宫玉博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审判长段晓光,陪审员陶沙、张文飞;法官助理金鉴、书记员郭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