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62
编号:
E000095312
中文姓名:
郇晶磊
姓名拼音:
[Huan;Xun] Jinglei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七台河市看守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郇晶磊13946583198
迫害事实:
七台河看守所副所长。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二日上午上午九点,李葆华的代理人王振江律师、高运山的代理人王光琦律师接受两位家属的委托,带着合法的委托手续和工作证明来到七台河看守所。

看守所的副所长郇晶磊接待二位律师,他们把律师的手续登记完后,没有任何理由的让律师等待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并说会尽快安排会见的)。二位律师都很忙,(明天都要开庭)他们已经在这里等了两天了也没有会见到当事人。

如果看守所超过四十八小时,王振江律师将向各个相关单位对看守所副所长郇晶磊以及看守所的一系列违法行为提出控告!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时,法轮功学员吴旭姝的两位代理人卢廷阁律师和王磊律师,带着吴旭姝家属的委托手续和合法的身份证明,来到七台河市看守所要求依法会见。门卫的值班人员在确定了卢廷阁律师和王磊律师是吴旭姝的代理律师后,马上打电话找来了监管支队的大队长郇晶磊,这个郇队长开口就让两位律师去公安局找“毕政委”(毕树庆)。律师们认为去找他(毕树庆)是违法的,坚决不去,并依法要求会见。

郇晶磊故意刁难律师:“你们不去找毕政委,我就让你们四十八小时会见。”吴旭姝的两位代理律师当仁不让。卢廷阁律师说:“你这是报复……”这个郇队长用挑衅的语气说:“就四十八小时,不然你去控告啊!”律师们告诉他:“我们本来不想控告你,这是你逼的我们控告你……”说完,律师们在看守所门前拍照,他又来阻止,声称不允许在这里拍照。

律师们不予理会,他又要核实律师的身份、证件,并往律师事务所打电话,问卢律师:“你的律所为什么没人接电话?”卢廷阁律师告诉他:“我就是律所主任,我就站在这里,当然没人接电话了。”他又给王磊的律所打电话核实律师证、会见信函,又给两位律师当地的司法局打电话,这显然超出他们的职责范围。

对方撂电话,这个郇队长说:“态度怎么这么不好?”卢律师乘机告诉他:“公安部门都这态度。”郇晶磊想尽一切办法拖延时间,阻止律师会见吴旭姝。两位律师据理力争,这期间这个郇队长一直在打电话请示“毕政委”和汇报看守所这边的“情况”。

后来这个郇队长又说两位律师的委托书上家属的签字笔体不一样,怀疑不是一个人签的,他过去就是干文检的,又要核实吴旭姝家属的身份:是否家属本人签的字、一共签了几份委托、请了几位律师、都委托的谁,哪天签的委托……卢律师告诉他:“我有必要弄假的吗?我现在签两个名字也不会完全一样的。”

后来郇晶磊到底还是给家属打通了电话,吴旭姝的丈夫告诉他:“我给妻子请了两位律师,一位姓卢,一位姓王。”他又追问家属:“是你签的委托书吗?”家属告诉他:“不是我签的是谁签的?你还有别的事吗?”郇说没事了,他自知没趣儿放下了电话。

在两位律师的一再追问下,郇晶磊实在没有退路,又开始叫苦,说现在工作如何如何难干,也不能因为你们俩的这事丢了工作……又说接见室现在已经占用满了。王磊律师和卢廷阁律师说:“没关系,我们可以等。”一直等到中午十一点,最后他说:“你们下午二点来会见吧。”这期间,他一直在和毕树庆电话商量、请示、汇报。八月二十二日下午两点,非法关押在七台河市看守所一百零五天的六十一岁的吴旭姝女士终于见到了她的两位辩护律师。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9/2/七位律师赴七台河为六位法轮功学员辩护-333856.html
黑龙江七台河市看守所阻挠律师会见当事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7/18/黑龙江七台河市看守所阻挠律师会见当事人-33152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