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九日上午近10点,内蒙古通辽市科区法院对通辽市大法弟子唐丽文、季丽萍、郑金玲、王浚进行非法开庭。法庭上,科区法院公诉人谢娇娇构陷罗织所谓的证据,包括私人电脑中的信息,上网、下载几次等等数量统计,以荒唐可笑的、毫无法律根据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生搬硬套,企图给四名大法弟子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