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五年八月四日,邓丽娟和陈秀云在敦化市某小区发真相资料时,被敦化市公安局巡警大队绑架,关在敦化市公安局。检察院办案人员叫梁二胜,警察把用酷刑折磨取得的黑材料作为“证据”,送到敦化检察院,把所谓“案件”推到法院安排进一步迫害。
家属为邓丽娟请的北京律师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月分别到敦化检察院、法院办理了相关手续,会见邓丽娟并顺利阅卷。后来律师再和法院沟通时,法院却以律师不是本地律师为由,阻止律师出庭辩护。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邓丽娟家属去敦化法院找到法院分管此案的法官王翠玲了解情况,王翠玲却说她说了不算,是律师同意退出的,还谎说邓丽娟也同意。当时邓丽娟的老父亲说,我们昨天还和律师联系,律师没有退出,为什么不许我们请律师,我们请的律师是律师,你们派的律师也是律师,怎么就得用你们派的呢?王翠玲说不是她一个人说了算,还说这是上边(吉林省政法委610)规定的。
三月二十五日,亲属和律师再一次来到敦化,会见邓丽娟时,邓丽娟说没同意法院派律师。到法院找王翠玲,王推托有事不见,电话告诉律师找610,律师说610是个什么组织?我和它没有任何关系,我找它干什么?最后王翠玲说让610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