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阜新市海州区法院:海州区新华路54号。0418-6281300邮编123000
院长:王跃先13941808588
一审法官:巴险峰 15041897575
阜新市海州区检察院:
王晶(女)15134069029
刘军3381858
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一审判决之后,家属很早就把“律师辩护词”和“家属的一封信”实名邮寄给了中法多个领导,包括法官李渊,可见中法领导及李渊明知有辩护律师,却为躲避开庭故意偷偷宣判。
胡占亭律师在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曾特地到海州法院询问,被告知案件要一周以后才能到中法,而律师六月十六日刚走,六月十七日就已送达中法,可见海州法院相关人员也在故意说谎。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早晨,胡占亭家属到中法送“律师辩护词”和“律师委托书”,法官李渊接收了文件,还说了句:“以为你家不请律师了呢。”竟没有告知家属二十二日就已判决完毕,说明李渊在故意隐瞒实情。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下午,辩护律师到中法被告知,胡占亭被构陷案件二审已被非法判决为维持原判--七年。
七月十一日下午,胡占亭的律师到中法,计划会见主管案件的法官李渊。结果没见到李渊,只见到其助理,据助理告知,胡占亭案件在六月二十二日就已被中法暗中判决--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