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零零二年三月九日,法轮功学员汪天银给本单位职工讲真相、发放自焚真相光盘,被恶人构陷,四个小时后被厂“六一零”几个恶警非法抄家。抄走法轮功师父的法像、一些大法书籍和私人物品,连坐的沙发垫也抄走了,三月十日,汪天银被绑架到白云区看守所,三月二十二日被非法劳教三年,被关进贵州女子劳教所。首先送进新收队,也叫严管队(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地方)。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狱警队长:顾兴英;副队长:何三、许仁芬(专搞迫害法轮功学员黑资料)、还有黎小玲、邓珺、陈玫、袁芳、李建芸、焦霞(现任队长)、大队长:杨某某。
进到黑窝的当天下午,四、五个犹大就开始对汪天银灌输中共对法轮大法的诽谤,企图让她与她们一样放弃修炼,进而参与对其他法轮功学员的洗脑。汪天银就给他们写师父的经文《心自明》,她们就拿去向狱警顾兴英汇报,进一步加重对她的迫害。
从二零零三年五月初至十一月底,对法轮功学员周国庆的三次所谓隔离“转化”,是在恶警队长顾兴英和狱警李剑莹、许仁芬授意下进行。隔离期间只给周国庆一口饭吃,不准买小卖部的任何东西,自己原有的也不准拿,卡上有钱也不准用,连起码的休息权,洗漱权都被剥夺,每天只准解二次手,周国庆只好忍受饥渴,不敢喝水,后来落下轻咳一声都会小便失禁的毛病。
大法弟子非法劳教期间,恶警用尽种种非人的手段折磨大法弟子。恶警顾新英、邓郡、徐仁芬、焦霞、李剑芸,和熊姓、堵姓女警常指使吸毒人员王一琳、陈燕、李丽等对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进行迫害。
贵州省女子劳教所(中八)几年来关押了大量的法轮功学员,其中“转化”和不“转化”的主要都关在二大队新收队。2004年8月底更名为二大队四中队又名法轮功专管队。针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劳教所一贯的做法是利用吸毒人员中她们认为可靠可信赖的人作为所谓的“学员”,分为明线和暗线24小时看管。
由于外面法轮功学员对贵州省女子劳教所邪恶的揭露,极大的抑制和清除了邪恶。从所签包夹记录可见其变化:以前签字写全名,后来写姓,再后来已不写姓名,只写一“阅”字。原专管法轮功工作的队长顾兴英和搞了几年洗脑迫害的李剑莹都先后被调离新收队(专管队成立后顾兴英又被借用回队)。目前主持专管队工作的是队长何山;副队长邓珺以及许仁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