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50
编号:
E000095395
中文姓名:
李振德
姓名拼音:
Li Zhende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惠安公安处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惠安电讯站。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四日下午李林霞女士正在上班,被惠安公安处两名民警绑架并拘留七天。从拘留所回家后,李林霞女士不放弃修炼,惠安公安处民警程康茂、韩景堂、张晓斌、吴建华等每天他们轮番审讯,威胁、恐吓,强迫放弃修炼。接着厂“610”就给我们办了两星期的洗脑班。

从此后每日有六个人员看管李林霞女士,其中民警吴建华,电讯站:李振德、韩治安等人,每日给家里打几次电话骚扰,强逼看诬蔑大法内容的电视,每天还要在公安处报到两次。为了迫害大法弟子,厂里成立了监控队,每天来家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7/25/遭种种折磨-西安退休女职工控告元凶江泽民-33185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