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503
编号:
E000095491
中文姓名:
潘伟熙
姓名拼音:
Pan Weix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梅县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电话:0753-2589710、0753-2589713。
院长:魏伟辉 138-2381-9238
副院长:古英智 0753-2589725
刑庭庭长:潘伟熙(审判员,主审法官,多年来一直径办迫害大法弟子案件),135-6096-8198,0753-2240760(宅)。
审判员:张巧玲(女)0753-2589713
法院信访室:0753-2589375
近照:
家庭住址:
潘伟熙,电话135-6096-8198,0753-2240760(宅)。
迫害事实: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刑庭庭长(审判员,主审法官,多年来一直径办迫害大法弟子案件)。

迫害广东梅县区朱贤生责任人:
梅县区法院:
审判长是潘伟熙(多年来一直径手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
审判员:吴文龙、张巧玲
书记员:张旭辉

据了解,广东省梅州兴宁市法轮功学员幸淑娴女士,已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被梅县区法院诬判三年,非法罚金三千元人民币,现可能已被劫往广东省女子监狱。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刑庭庭长:潘伟熙,手机13560968198(13018789217),宅电0753-2240760,男,长期参与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经手多起诬判法轮功学员案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7/11/广东梅州女教师幸淑娴遭诬判三年-408849.html
广东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罗春泉
http://4.30.24.210/mh/articles/2019/2/3/二零一九年二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81858.html#1922222823-8
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7/25/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31881.html#16724234314-50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