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95555
中文姓名:
卢丹梅
姓名拼音:
Lu Danmei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丹东市中级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丹东市中级法院地址:丹东振兴区滨江中路30号
邮编118000 传真:0415-2125523
(以下部门的首位是部门负责人)
院长及副院长 (区号:0415)
王玉砚:6277111 王传福:6277217 姜锦晶:6277135
付金波:6277158 张民:6277198 赵晓欣:6277168
于蔚超:6277068 马军:6277058
办公室
刘明诚:6277099 谢文波:6277162 李昌郁:6277010
郭敬东:6277167 杨俊莹:6277203 孙晓萍:6277178
李刚:6277211 李哲:6277059 温泉:6277093
白洁:6277200 范英御:6277076 庄伊梦:6277076
刘智存:6277011
监督办
丁玲:6277238 王海鹰:6277266 董泽楠:6277187
政治部人事处
隋巍:6277108 张宇:6277278 鄂笛:6277192
姜楠:6277207 解纯:6277134
政治部宣教处
李玉美:6277233 李国祥:6277226 唐铭举:6277267
赵欢:6277116
政治部老干科
杨远军:6277201
纪检组
李伟:6277088 姜新彬:6277057 马驰:6277083
王馨阳:6277095 王道光:6277075
监察室
吴兆顺:6277195
机关党委
杨军:6277165 林琳:6277118 吴福生:6277286
刘宇:6277149
法官学院
曲景学:6277138 李学波:6277085 任飞:6277017
研究室
张广林:6277106 孙军:6277006 孔文倩:6277120
刘丹:6277261
审管办
李东明:6277222 徐蕙:6277022 李存林:6277151
姜丹:6277169 张天骄:6277096 张静文:6277152
陈丹:6277214
技术处
闫晓峰:6277065 隋国柱:6277206 刘海韵:6277121
刘超:6277101 姜雪:6277018
司行处
王楠:6277117 张俭灿:6277160 宋枫:6277258
张伟:6277216 乔黎:6277081
信访办
刘廷祥:6277183 石长国:6277070 王彬彬:6277128
陈亮:6277269 刘严:6277245 侯宝杨:6277110
邓欣:6277082
立案一庭
于景明:6277020 于海涛:6277126 郑大威:6277103
刘胜:6277027 王坤:6277185 门旭:6277143
屈中华:6277272 姚润刚:6277008
立案二庭
侯维忠:6277049 沈维刚:6277277 王婷婷:6277270
张惠清:6277177 王玉瑛:6277105 刘杨:6277299
刑一庭
崔大勇:6277268 宁耕:6277063 刘加荣:6277052
董泽军:6277038 郑成垒:6277221 张轶:6277290
高宝丽:6277293 施建平:6277050 尤亭丹:6277234
于洋洋:6277061
刑二庭
于义清:6277053 徐文峰:6277023 冯泰昆:6277051
葛英:6277028 王旭耀:6277179 王连友:6277283
安妮:6277208 王渝淇:6277271 卢丹梅:6277090
王晓玉:6277129
民一庭
于军:6277055 张倩倩:6277131 张东明:6277067
房春堂:6277215 康璐:6277012 刘云:6277036
姜淑晶:6277072 张策:6277219 王莉莉:6277150
姜瑶裕:6277276
民二庭
王雪梅:6277071 曹立新:6277026 王蕾:6277043
于大海:6277091 张政悦:6277231 姜艳艳:6277136
王殿龙:6277015 常克明:6277127 张俊峰:6277237
徐征:6277263
民三庭
黄日宏:6277100 张潆:6277175 李军:6277104
孔亮亮:6277189 刘梦非:6277247 王铭扬:6277220
王秀文:6277275 张春霞:6277021 李秀洁:6277153
吕伯昌:6277182 王杨:6277137 关爽:6277210
王晓宇:6277054 李欣:6277297 姜淇瀚:6277171
孙雪松:6277235 赵婷婷:6277125
民四庭
卢春雯:6277086 赵婧:6277139 李俊宜:6277259
时磊:6277077 曹振宇:6277069 张晓丽:6277285
槐福鹏:6277265 蔡厚赫:6277246 于东霞:6277241
行政庭
吕姝:6277087 李莉:6277034 仲莉宇:6277236
张泓泉:6277123 高婧涵:6277291
赔偿办
王作伟:6277146 吴辰:6277030 李欣:6277239
宋文珂:6277092 于冰冰:6277252
审监庭
于丕健:6277031 马晓明:6277255 卢国华:6277176
沈白:6277078 李斌:6277240 方婷婷:6277287
韩丹:6277112 李大为:6277145 梁文玉:6277079
王丽娜:6277155
执行局
吴建军:6277218 于兴国:6277213 任俊儒:6277133
程继文:6277033 白银河:6277073 王雷:6277228
于学宁:6277225 林中华:6277289 王晶:6277262
张晓欣:6277089 孙士伟:6277035 尚洪飞:6277029
陈刚:6277130 刘智铮:6277279 孙健:6277132
王宝:6277173 白国杰:6277196 王冠群:6277230
赵晓日:6277013
法警队
丁军:6277156 邹光:6277109 李茂松:6277229
王琪:6277039 许兆坤:6277046 刘楷楠:6277298
沙鹏:6277066 郭晓琳:6277232 金光:6277048
白玉杰:6277040 张永兴:6277193 杨毅:6277257
王金波:6277045 卜宪荣:6277202 张海滨:6277209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丹东中级法院书记员。

2016年4月15日,丹东中级法院书记员卢丹梅给于传芳打电话,让她到法院来一趟,于传芳老人于4月16日来到中级法院,门卫得知老太太因为张贴法轮功粘贴被非法判刑而上诉,帮忙找法官,卢从办公室出来,看到于传芳后首先让于传芳老人坐下,说:“案子结了,维持原判,你在这上面签个字。”于传芳:“我什么字也不签,我没犯罪,国家定的14种邪教没有法轮功,你以什么给我定罪?”卢说:不签就不签吧,这个你拿回家看,说着自己快步离开上楼去了。

裁定书上对于传芳的指控的罪名是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这一罪名与所谓的证据材料毫无关联性,在没有任何犯罪事实与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做出如此裁定,完全是强加的,无理的,是丹东中级法院对执法公正的严重的失职。此判决组成人员:丹东中级法院审判长冯泰昆,代理审判员王连友、王旭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丹东中级法院不经过公开庭审 非法维持对76岁老太太的枉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8/9/二零一六年八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32698.html#168904117-40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