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律师再次去吉林省四平市看守所要求会见张景全,接待窗口一名女狱警说:“电脑上显示梨树县国保大队不许张景全会见律师,理由是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律师拨打了电脑上显示的梨树县国保大队教导员张喜昆的电话,张喜昆推辞说让联系领导。
律师表示看守所不应受限与梨树国保,应履行自己的法律职责,要求王海波再次提供梨树国保不许律师会见张景全的文件时,遭到拒绝。
随后律师和家属赶到梨树县国保大队,门卫电话联系国保大队队长王明山后,表示王明山外出不见,可以联系楼上的国保教导员张喜昆。为了询问张喜昆的电话号码,家属拨打了国保大队副队长马文洋的电话,马文洋称自己在医院复查,但是一会儿张喜昆会带着两名帮教去看守所“转化”张景全。
律师又来到吉林省四平市检察院控告申诉处,要求负责人给其上次律师控告国保违法,不许会见张景全的答复,保安称领导在开纪委会,一个小时后,处长宋某出来口气强硬的说:“吉林省的领导说了,律师必须回到当地,开具当地律师准予办理此类案件的证明,看到证明我们再接待你。”律师表示,这样做是违法的,所谓的吉林省领导的口头命令不是法律。律师对四平市检察院的负责人及法官不遵循法律原则的行为表示愤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