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午夜二点多,梨树县郭家店公安分局警察张喜坤、刘连民、王某三人翻门闯民宅,将法轮功学员刘淑芸绑架到梨树县公安局非法拘留。梨树县公安局副局长孙景福、政法委副书记兼“六一零”主要负责人王飞、“六一零”办公室主任李长富、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周彦文四人非法审问刘淑芸两天,最后将刘淑芸非法劳教一年。因血压高达180,劳教所拒收。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上午,梨树县国保大队副队长马文洋,指导员张喜坤等三人到林业局将法轮功学员马景龙绑架到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抄家录像两次。国保大队队长王明山,副队长马文洋,指导员张喜坤,杨文(职务不详)轮番审讯,梨树县政法委书记李长富(“六一零”主任)亲自坐镇。在当天晚上马文洋,张喜坤,杨文非法将马景龙送拘留所拘留十五天,拘留期间不准打电话、不准亲人探视。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律师再次到四平市看守所要求会见张景全,接待窗口一名女狱警说:“电脑上显示梨树县国保大队不许张景全会见律师,理由是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律师拨打了电脑上显示的梨树县国保大队教导员张喜昆的电话,张喜昆推辞说让联系领导。律师表示看守所不应受限与梨树国保,应履行自己的法律职责,要求王海波再次提供梨树国保不许律师会见张景全的文件时,遭到拒绝。
随后律师和家属赶到梨树县国保大队,门卫电话联系国保大队队长王明山后,表示王明山外出不见,可以联系楼上的国保教导员张喜昆。为了询问张喜昆的电话号码,家属拨打了国保大队副队长马文洋的电话,马文洋称自己在医院复查,但是一会儿张喜昆会带着两名帮教去看守所“转化”张景全。
律师又到四平市检察院控告申诉处,要求负责人给其上次律师控告国保违法,不许会见张景全的答复,保安称领导在开纪委会,一个小时后,处长宋某出来口气强硬的说:“吉林省的领导说了,律师必须回到当地,开具当地律师准予办理此类案件的证明,看到证明我们再接待你。”律师表示,这样做是违法的,所谓的吉林省领导的口头命令不是法律。律师对四平市检察院的负责人及法官不遵循法律原则的行为表示愤慨。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吉林四平市公安局、梨树县公安分局出动约几百警察,包括国保大队、巡警、交警、梨树辖区内派出所等,绑架了至少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其中四个大家庭老少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据悉,此次绑架迫害是根据长期网络与电信的监控及跟踪实施的。
这次大面积绑架主要是梨树县国保大队长王明山、教导员张喜昆具体策划、实施,手段是长期电话、网络监控及跟踪。四平市公安局长亲自参与,带四平市公安局及梨树县公安局共同实施绑架,并当作是“政治任务”、“论功行赏”,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的警察被“记分奖励”,绑架法轮功学员记十分,而抓捕其他真正的犯罪嫌疑人记一分,以此鼓动不明真相的警察无知中作恶,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