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中午,赵月花女士被东海街派出所警察和居委会六、七个人非法抄家、绑架。当天晚十点,赵月花即被送往河西看守所,至今已非法关押一年半。
二零一五年八月、九月,河西法院先后两次非法庭审赵月花,但均被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当场指出河西法院、河西检察院的不法行为。非法庭审只得草草收场。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第三次开庭,来自北京的律师向法庭出示了国外西方民主国家对信仰和人权的尊重,及相关的法律和保护公民信仰自由尊重人权的案例,随后两位律师为赵月花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并且要求当庭释放赵月花。审判长对律师辩护无理狡辩、阻止。
赵月花被非法关押期间,她的女儿曾上书河西检察院,信中说:她的母亲自从修炼法轮功以来身心健康,孝敬老人,家庭和睦,没有危害社会。希望检察官能够秉公执法,切勿陷害好人。
天津河西法院在没有通知律师及家属的情况下,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日突然非法开庭,判赵月花有期徒刑三年。赵月花本人及家属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