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521
编号:
E000095609
中文姓名:
向益靖
姓名拼音:
Xiang Yiji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雨花区检察院公诉人。

2016年8月9日下午2点,湖南省长沙市法轮功学员王昌进女士在长沙市雨花区法院被非法庭审,家人为她聘请北京律师进行无罪辩护。据悉,包含家属在内的近二十名民众参加了旁听。

开庭经过:首先,公诉人向益靖陈述公诉词,诬陷王昌进通过电话向他人讲法轮功真相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王昌进与律师都当庭表示异议,王昌进当场指出刑法三百条根本就不能适用在法轮功上。

接着进入举证和质证阶段,公诉人用了将近一小时时间当庭宣读所谓接到电话的44个证人证言,企图构陷王昌进打电话违法。而实际上恰恰相反,旁听的每一位听众都知道了王昌进打电话是为了告诉大家法轮大法好和法轮功在中国受到的残酷迫害以及江泽民已被近21万民众实名起诉的真相,是为了救被谎言蒙蔽的中国人,而公诉人念的所谓证人证言正好也从各个角度证明了这一点。

律师紧接着针对公诉人提出的证言进行了一一反驳,如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在录取口供时存在非常明显针对当事人的诱供现象,部份证人证言的真实性不明确,办案地点及手续存在严重违规,公诉机关的证据无法证实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更无法确定具体数量。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长沙女工程师被庭审 律师做无罪辩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8/22/长沙女工程师被庭审-律师做无罪辩护-33333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