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法轮功学员黄玉萍、魏乐生遭新城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到德州市拘留所。原定于三月十六日,即十五天后放人,可三月十六日,家人前去接人时,黄玉萍和魏乐生却在三月十五日被送往德州市看守所。四月二十一日,他们被非法批捕。
二月二十九日,黄玉萍被绑架后,居住房屋被偷偷的开锁,屋内被翻的乱七八糟,国保警察偷走人民币一万五千元。现得知警察偷走的钱由一个叫于善斌的警察负责。期间到看守所非法提审的两个国保警察,一个叫陈浩,一个叫余文彬。
三月十六日,家人到德州市拘留所接人不成后,赶回齐河县新城派出所,质问责任人陈浩,为什么到期不放人,还在未通知家人的情况下,非法转入看守所。陈浩等警察推诿说,他们作不了放人的主,这完全是“上面”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