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女子监狱十一监区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这是一座独立的三层楼房加一个小院落,四周有铁网和电网,与其它楼区隔离。对大法弟子行恶的成员有:监区长:李慧菊;副区长:徐玉美、孙苹;教导员:邓济霞;狱警:刘瑞雪、李路玲、于建华、孙丽、伊力、苏越、慕琼博、姜燕美等。
二零零四年六月,李桂华被绑架到山东济南女子劳教所迫害。期间,被迫使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被逼写不炼功的保证书等“三书”,每逢月末、年终时被迫写转化认识。在队长强迫下,每天劳动长达10多个小时,制作加工皮毛玩具(老虎等),累的精疲力竭,没有工资报酬。劳教所迫害的主要责任人员有:大队长刘瑞芹,队长耿筱梅、狱警孙娟、孙丽等。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一日开始,包夹犯们把王秀平洗了的衣服与打扫厕所的抹布凉在一起,王秀平的衣服长期被各种病菌、霉菌沾染,致其左肩起红色水泡,湿痒渗水、脱皮,长达一年多不愈。王秀平找副监区长孙萍反应才解决。一个多月后,肩上的水泡才好。包组的恶警孙莉纵容新泰市的范培霞监视王秀平,不让说话也不许看别人一眼。范培霞仗势诬指王秀平打扫的厕所不干净,搧王秀平的脸。
徐玉美(女,十一监区副监区长、主任科员)、邓济霞(女,十一监区副教导员、主任科员)、王海燕(女,教育改造科科长)、孙莉(女,十一监区副主任科员)被授予教育转化决战专项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