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95810
中文姓名:
李贺
姓名拼音:
Li He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衡水中级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胜利西路589号,邮编:053000
区号:0318 24小时值班电话:2188971 办公室电话:2188245 传真:2188345
郑喜兰 邪党组书记、代院长
夏国征 邪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13171718888
副院长李广峰 2188006 18632888388
副院长张北一 2188010 18632888006
副院长郭佩珊 2188009 18632888208
副院长郭春生 2188011 13503188589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衡水中级法院刑庭庭长。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衡水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斌指使故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翟洪军、陈冰等人闯入于淑林家中将于淑林非法抓捕,于淑林随后被故城县检察院非法批捕,于二零一四年遭故城县法院非法审判。本来于淑林只被非法判刑一年,但故城县法院又单方面加上诈骗罪重判于淑林六年半,二者合并执行共七年。

于淑林不服非法判决,提出上诉。衡水中级法院于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四日提审于淑林。三天后,在未经调查和庭审的情况下,衡水中级法院刑庭庭长李贺就直接下达了二审裁定书,非法维持原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省衡水市于淑林陷冤狱 生命垂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9/16/河北省衡水市于淑林陷冤狱-生命垂危-33509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