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95811
中文姓名:
李晗
姓名拼音:
Li Ha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辽宁女子监狱
工作单位地址:
【辽宁女子监狱】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村育新路7号
电话:(区号:024)85906000

收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子村辽宁女子监狱X监区×××(收),邮编:110145(给警察写信,写明几监区即可;给被关押者寄信需同时写明几小队。)

监狱长:贾福军(原是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办电:024-89296666
副监狱长:徐敏(女,五十左右,未婚,是监狱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办电:024-89296633、手机:15698806633
监狱总值班室:89296733,总机室:89296600 
狱长李森办公室:89296666
政委办公室:89296677 办公室主任:89296868  政治处主任:89296767   纪委书记:89296818  工会主席:89296699   传真室:89296711

电话(以下前四位号码均为:8929)
监狱领导及电话:杨莉89296666;房淑霞89296677;王铁89296655;郑恩富89296767;徐敏89296633;于怡89296667;李红卫89296768;徐健美89296688;张晶89296628;孙桂娟89296618;王尉89296668;王丽艳89296699;艾辉89296868;马玉琴89296877;调研员89296617、89296818

第三监区监区长:夏茹
副监区长:李影
科长:张言
队长:赵姝、董路

八监区五小队队长:习雨桐(音)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辽宁女子监狱集训监区女恶警。

辽宁女子监狱集训监区女恶警李晗经常谩骂师父、诽谤法轮大法,并且指使犯人殴打法轮功学员。有一次,竟然把一名法轮功学员的耳朵打聋了,鼻口流血。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她唆使犯人禁止法轮功学员正常洗漱,奴役法轮功学员从事高强度有毒作业。

为了从身体上摧残法轮功学员,她要求学员白天十三个小时高强度工作,晚上还要被罚坐小板凳不许睡觉。连去卫生间都受到限制。

李晗强行让法轮功学员辱骂自己的师父,通常的做法是,她骂一句,要求法轮功学员骂一句。法轮功学员不骂,李晗就用下流低俗的语言侮辱学员的人格,使法轮功学员极其痛苦。

李晗只有二十多岁,却每天都在重复对信仰者的迫害。在中共对法轮功的抹黑宣传中仇视法轮大法,仇视信仰者。被她打过、骂过、羞辱过的法轮功学员人数众多。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二日,法轮功学员邢丹家属去辽宁省女子监狱强烈要求会见邢丹,同时准备帮邢丹办理申诉。结果十二监区科长陈硕、队长李晗在会见之前要求家属不得在会见期间和邢丹谈申诉的事情,并且必须谈他们指定给家属的内容。迫于无奈家属只能答应。在会见时家属告诉邢丹:如果她觉得自己遭受了不公正的待遇可以向监狱的驻监检察室反映情况。这句话刚说完陈硕就非常蛮横的终止了会见,把家属驱出会见室。

家属曾多次向狱方提出保外就医申请,监狱以各种借口搪塞家属,于是家属聘请了两位维权律师代理申请监外执行事宜。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两位律师前往监狱申请会见邢丹,被狱政科刘警察、监区赵警察和邢丹的主管队长李晗以“邢丹今天外诊”为借口推脱拒绝了。当时接待的刘警察几次明确表示让律师明天再来会见。次日两位律师再次来到监狱会见邢丹,狱方以莫须有的《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二款,“对于涉及国家秘密或者重大、复杂案件的在押罪犯,由监狱作出批准会见或者不批准会见的决定。”为借口不准会见邢丹。律师当即反驳此项条款根本就不成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3/14/辽宁省女子监狱剥夺邢丹家属探视权九个月-362873.html
辽宁女子监狱恶警李晗恶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9/16/辽宁女子监狱恶警李晗恶行-33506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