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24
编号:
E000095848
中文姓名:
李剑波
姓名拼音:
Li Jianbo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西峰区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西峰区九龙南路111号,邮编745000)
总机 0934 8213352
西峰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朱长锁 男 1965/6/8 13830411876
赵华锋 男 1965/12/7 13993400238
廖箐 女 1966/5/2 18794493282
曹怀玉 男 1969/6/11 13809340219
赵凯 男 1973/8/22 13993436883
王晓军 男 1974/6/10 13993430001
王海宏 男 1976/5/30 13919595460
梁文智 男 1979/5/28 15213896336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西峰公安局警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十一点半,寇创金在江泽民邪恶集团迫害法轮功刚开始时,遭受到西峰公安局警察郑翔、李剑波的绑架,关押在西峰公安局后院一平房内三天两夜,同时被非法抄家,后被单位保回。在回到单位的三个月时间中,西峰公安局无论白天或是夜晚,有时在单位、有时在家中、有时在公安局,三个一组或五个一伙非法对寇创金进行多达三、四十次的非法审问。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6/9/16/甘肃庆阳市商务局正县级干部控告江泽民-33507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