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521
编号:
E000095851
中文姓名:
胡蓉
姓名拼音:
Hu R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区号:0832
传真:5212057
总机:521205l、5212052
办公室:5212057
地址:资中县公民镇楠木寺 邮编:641200
所长:王保军 5212189(办)
教育科科长:李志强
八中队队长:李奇
七中队队长:张小芳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楠木寺七中队劳教所干部。
二零零一年七月楠木寺七中队利用放弃修炼的人员散布诽谤大法和师父的邪恶谎言,徐利书低头不听,拒绝接受她的胡言乱语,劳教所干部胡蓉不满,把徐利书拉到办公室毒打一顿。刚进办公室,护卫队的花脸男子就对着徐利书的太阳穴致命一拳,把徐利书打到办公桌上匍起,随即胡蓉用手铐将徐利书反手铐起,再用两千伏的电棒在徐利书身上电击,徐利书手臂上顿时冒出几个比指头大的水泡。就这样,在这度日如年的极端恐怖的日子里,熬过了两年时光,直到二零零二年七月才回到家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6/9/16/四川省泸州市徐利书控告元凶江泽民-33477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