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贾凡德
自以江泽民为首的政治流氓集团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法轮功以来,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安分局副局长、610主任李太平操控国保大队、派出所警察积极参与对法轮功的迫害,并伙同赣榆检察院、赣榆法院的谢共祥、贾凡德、孙建中等,还勾结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书记、地痞流氓对几十余名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毒打、勒索罚款、判刑;有不少家庭被迫害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经赣榆区公安黑手非法拘留、劳教、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一百三十六人次。由于当前的高压环境和信息封锁,这些数据只是实际发生案例的部份写照。遭非法逮捕、庭审、判刑二十一例,其中,非法判刑十七例,非法庭审四例,桑节(车)团被非法秘判九年半。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上午,在赣榆区法庭非法庭审于斌,在庭审期间,公诉人谢共祥对于斌的公诉根本不能拿出相关法律中的任何条款和法规。于斌自我辩护道:在中国大地自共产党建政以来,就有这样一群流氓祸国殃民,害死了八千多万人,无视人民的生命,这样的组织才是地地道道的邪教……是一定要铲除的。谢共祥诬蔑于斌“破坏法律实施罪”,于斌和当庭律师让其拿出证据:于斌怎么破坏法律实施的?谢共祥无言以对。
七月十四日,法院因证据不足,把于斌案件退回检察院,并通知了律师,当于斌的家属去检察院找谢共祥要人时,谢先是以要出庭为由不理睬,后被家属拦住,才说案子没退回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