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和平区检察院法官赵景宇叫王丽去核实材料,王丽去了检察院,赵问王丽说:“你知道你有罪吗?”王丽说:“我没罪。”赵又问:“你还炼法轮功吗?”王丽说:“炼。”赵法官让王丽在材料上签字,王丽不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