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法院法官郭建、齐艳,刑庭庭长贾高远,无故刁难为张店区大法弟子王亮、李少琴做辩护的北京和天津的两位正义律师,要求其必须在北京和天津司法局备案,否则不允许律师代理本案件,给律师造成困扰。
淄博市大法弟子李邵琴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遭非法庭审,公诉人和法官齐艳捏造证据污蔑大法弟子李邵琴,法官齐艳用极其恶劣的语言对李邵琴进行人格侮辱,律师刘连贺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李邵琴本人不承认那些所谓的罪名。
二零一七年五月份,淄博张店区各大派出所对所有诉江(起诉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近百人进行骚扰。派出所、610、居委会各出一两人挨个去法轮功学员家询问还炼不炼,并拍照签字。其中金信花园小区法轮功学员张文隆、徐秋兰夫妇先是被上门骚扰,过了几天徐秋兰被抄家绑架,被非法刑事拘留。
徐秋兰被非法关押两个多月,案件已到法院阶段,七月十四日,北京律师郭海跃向张店区法院齐艳法官递交代理手续,开始齐艳(张店区涉及法轮功的案件都是有齐艳和郭建两人承办)以找领导商量为由推脱,律师打了三四遍电话以后接了,齐艳说,需要律师在当地司法局出具书面证明。律师再打电话齐就不接了。
律师到区检察院实名举报,给的答复是要求律师配合法院的这些无理要求,律师到市法院信访办开具证明,再找齐艳不接电话。律师向区法院信访办实名举报齐艳的违法行为。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八日,家属到张店区监察委和淄博市监察委实名举报,这两个单位都不接,给出的理由是法院具体事情需要到市法院或区法院信访办反应,但是市法院已经开具了证明,区法院根本不管,可见张店区法院有多么的嚣张。晚间区法院一个男性工作人员给律师打电话说可以备案截图,发给他们区法院也行,说齐艳一个人也做不了主。
目前律师已经备案。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日,家属将实名举报信邮寄给了淄博市检察院、山东省检察院、山东省高级法院,实名举报齐艳法官的违法行为。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日,张店区法院法官齐艳的书记员给律师打电话,说要八月十七日非法开庭审理徐秋兰的案件。因律师有事和书记员商量要求改日开庭,书记员不同意。经律师争取,齐艳又单独给律师打电话,说可以改到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号以后再选一天非法开庭。
张文隆不惧恐吓,于二零一七年九月四日分别向淄博市检察院、法院,山东省检察院、法院,最高检察院、法院,通过邮局EMS控告国保大队薛明、检察院公诉人孙琰冰、张店区法院院长王德禄、法官齐艳的非法行为。
山东淄博张店区法轮功学员徐秋兰被张店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徐秋兰上诉到山东省淄博市法院,二零一七年十月底,徐秋兰二审被维持原判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