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日晚十点钟,济南市大桥镇派出所一伙恶警闯入家中把赵程耀与他母亲程淑香绑架。程淑香被劫持到济南市洗脑班迫害;赵程耀被劫持到济南市看守所迫害。
天桥区检察院曾经以“证据不足”将构陷他的案子两次退检。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公安方面无法再补充新的所谓“证据”,就只有放人。但是不法警察
在天桥区“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公安国保的操控下,天桥区法院于2015年4月24日上午9点对赵程耀非法开庭。法官王勇就回避权询问赵程耀时,赵程耀要求审判长、陪审员、法官和公诉人员等回避,因他们是无神论者,之后,王勇问赵程耀的两名做无罪辩护的代理律师,律师当即指出,公诉人、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都是共产党员,也就是无神论者,而被告的法轮功学员是有神论者,信仰上面有冲突,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31条的有关规定,公诉人员和审判人员都应该回避。面对有理有据的提议,法官王勇宣布休庭。
半小时之后,王勇一伙人又重新落座,王勇称要4月27日再开庭。因两位律师异口同声说
济南市青年赵程耀历经长达27个月的非法关押、多次开庭,济南市天桥区法院无视律师有理有力的无罪辩护,非法判赵程耀三年半。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七日下午两点多,济南市天桥区法院王勇、天桥区检察院公诉人陈晨,在法庭上,以视频形式,非法庭审被关押在济南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刘小慧,刘小慧戴着口罩,在看守所通过视频出现在法庭的屏幕上。在法庭上,律师为刘小慧做了无罪辩护。律师在辩护中一一予以驳斥了公诉人陈晨提出的非法指控,王勇没有打断律师的辩护。下午四点多,非法庭审结束,当庭没有宣判结果。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下午1点半至4点半,由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派出所刘文涛及两个年轻警察出面,在张惠清家里,用手机视频“开庭”。天桥区的法院法官王勇、检察院公诉人张雪霞、书记员耿明慧在法院那边视频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