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96041
中文姓名:
李永
姓名拼音:
Li Y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古蔺县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一审审判长:李永,手机15892912020, 办公室0830-7100992
公诉人:李军,电话:0830-7103241
迫害事实: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法院审判长。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土城乡法轮功学员廖挺,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份被绑架,关押在古蔺县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9:30至13:30在古蔺县法院非法开庭,审判长是李永,公诉人是李军和易潇。在律师做无罪辩护后,古蔺法院藐视中国宪法和法律,诬判法轮功学员廖挺判刑四年之久。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17/四川好青年廖挺蒙冤入狱志不改-家人遭威胁-361777.html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廖挺面临二审非法开庭补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0/6/二零一六年十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35965.html#16105225627-9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