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土城乡法轮功学员廖挺,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份被绑架,关押在古蔺县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9:30至13:30在古蔺县法院非法开庭,审判长是李永,公诉人是李军和易潇。在律师做无罪辩护后,古蔺法院藐视中国宪法和法律,诬判法轮功学员廖挺判刑四年之久。
廖挺没有违反国家任何一条法律,公诉人却要将明明无罪的好人判刑三至七年。对于公诉人李军执意构陷、执意要制造冤狱的意向,律师说:我今天进法院门口,看到你们挂的横幅说要“为民办事”,要“公正客观”,要“让老百姓放心”,可是你们这样做,老百姓怎么能放心呢?你们如此不遵从法律办事,只会失去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