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单位保卫科长刘占彬因为包丽霞炼法轮功,要求她填表备案。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包丽霞进京上访,被佳市驻北京办事处非法关押四天,并被强制搜身。单位保卫科长刘占彬夫妇把她接回,送到东风公安分局。内保科长温启华把她投进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三天,家人被索要四百六十元伙食费,姐夫还给办案人温启华送了一千元。由于层层黑令,她单位厂长尚志彬、书记苏宝荣、何香兰、张艳杰、刘占彬等纠结在一起,欲送她去洗脑班,刘科长还与东风分局电话联系,由于她走脱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