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8
编号:
E000096115
中文姓名:
宋春婷
姓名拼音:
Song Chunti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双城市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案内主审法官(审判长):胡业林,电话18346585558
[刑事庭]
庭长:夏元祥,电话13936116628
审判员:郑贺,电话18904803939
代理审判员:徐静,电话15945109511
书记员:王博,电话13936058487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双城区法院公诉人。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双城区法院非法开庭,律师李静林和赵海军的女儿赵丽丽出庭为赵海军做无罪辩护。公诉人宋春婷说警察在被告人家中才找出《明慧周刊》、《正见周刊》分别三百多本。法庭上不见制作出来据说用于宣传的成品。辩护人请求法庭上出示实物,以便核实扣押物品清单中记载的《明慧周刊》和《正见周刊》,究竟是不是《明慧周刊》和《正见周刊》,审判长不理会,检察官也不理会。

庭审结束之后,辩护人查看了法庭上堆着的物证,问当时还在法庭上的公诉人宋春婷:“书呢?”公诉人不吱声。又问还在法庭上的年轻审判员:“书呢?”审判员也不吱声。

当天下午,辩护人和赵海军妻子找到了审判长胡业林,希望他能够到法庭去清点起诉书上载明的所谓“用于传播的法轮功宣传品”书刊的数量,核实那些东西是否真的存在,遭到了拒绝。辩护人随即去检察院,找公诉人宋春婷,询问她是否向法院移送了所谓宣传品实物?因为起诉书上没有记载。宋春婷拒绝回答。经投诉,得知宋春婷声称:实物已经全部移送法院,叫辩护人到法院去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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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0/14/邻里公认的好人被判刑八年-哈尔滨赵海军上诉-33629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