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五年十月,徐明侠回家收秋,第二天晚上十点多,警察翻进院把门打开,把她劫持到岐山县看守所,一个月后,岐山法院在中医医院对她非法宣判三年半刑,因她不服上诉,三天后宝鸡市维持原判。把她劫持到西安女子监狱。因判决书有问题,监狱不收,他们叫来岐山县法院以姓王的书记员,拿来了一张空白判决书,看守所所长张启仓和书记员商量,只要监狱收人,怎么样写都行,就这样知法犯法,趁监狱人不注意,将她放在监狱院子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