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96205
中文姓名:
李国栋
姓名拼音:
Li Guod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公诉人
工作单位名称:
高新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高新区检察院:
办案检察官江君 028-85318810
【高新区检察院】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北街99号,邮编:610041
电话:028-85182000、028-85196446
办公室电话:胡庆、宁玄、张奇圣 02869283910、61556355、85322655、85196033。
检察长:宋华 18980069698
副检察长:罗渝湘、万毅、阮毅 13708067023、李飞 18980069936。
批捕科:黄晓辉、王春燕、王俊、张佃江 02885310630。
[公诉处]
高新区检察院: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北街99号,邮编610041 公诉科张恒18190754295
检察长宋华18980069698
公诉人:李国栋(男)028-85310513。
处长:谢佳028-85310513
检察官:王俊13880900920
检察员:张奇圣028-85310513;胡婵、张恒、卢佩雷028-85170650、张博、肖潇、江君、曹炜姗、原红旗、周程(办宿刚冤案)
[案管中心]
接待负责人:焦明锋(控申科检察官),查询电话:028-85310530,028-69283901。
近照:
家庭住址:
公诉人:李国栋,电话:028-85310513
迫害事实:
高新区检察院公诉人。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下午四点左右,成都市大法弟子敬慧玲和另一位女大法弟子在出租屋内被绑架,敬慧玲当天被非法刑拘,七天后即6月28日被非法批捕。目前案子已经移交到高新区检察院李国栋检察官手中。

敬慧玲的父亲对李国栋说:“我的女儿修的是真、善、忍,她是个好人,她没有做任何错事,希望你们无罪释放,希望你们要讲良心。”成都高新区检察官李国栋说:“我们不讲良心,只讲法律。”并叫敬慧玲的父亲交一份书面材料。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日,成都市高新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敬慧玲女士被构陷案,整个过程荒谬草率。庭审中,公诉人李国栋引用已被废止的高院司法解释作为量刑依据,被律师当场指出用此非法依据「自始无效」。该法庭草草的走完程序,休庭合议十分钟后,竟以违反刑法三百条之(预备)犯罪为由,冤判敬慧玲一年零六个月。敬慧玲当场提出要上诉,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庭审过程草率,被判罚的理由荒谬,指敬慧玲拥有大量的法轮功宣传品并准备传播,是所谓的(预备)犯罪。

二零二二年三月份,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官李国栋告诉徐艳平,构陷曲兴的“案子”已经交到法院。徐艳平查询到承办人后,六月二十日向承办人谢纲提交委托书,随即遭到谢纲辱骂。谢纲拒绝接收的理由是徐艳平是所谓的涉案人员而且是证人,不能作为辩护人。法庭原定七月十三日上午九点开庭,现已延期。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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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大法弟子敬慧玲面临被非法起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0/21/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36556.html#16102022519-24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