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宁县纪检委审理室主任宋永发,四十六岁,因其贪得无厌,雁过拔毛,被称为‘宋剃头’。他有很高的工资,在县城开了一家酒行,还要利用职权敲诈,常向下属单位及职工摊派他的烟酒,且价格高出许多。
该人特长办‘人情案’,谁给他送钱财,他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不送情,则丁点小事便整成天大的,并买通上级做成‘铁案’,让受害人无处审诉。
二零一四年,宋永发操纵宁县公、检、法等单位,冤判法轮功学员吕银霞年重刑,并立即开除了其教师工作。
二零一六年六月,宋永发又和县公安局勾结,迫害法轮功学员李勤本,因大法学员不会给他去送情,他敲诈不成,怀恨在心,整黑材料向上级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