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九九九年七月的一天,王艳秋所居住地辽宁凌源大王杖子乡政府官员王玉杰、派出所所长鞠文祥、马久春、房志国、李长荣等人,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对王艳秋家里进行了非法大搜查,威逼:还炼不炼法轮功?王艳秋说:炼。强迫王艳秋丈夫把家衣柜包裹打开搜查,将师父法像和几本法轮功书籍洗劫一空,家里被翻的一片狼藉,不堪入目。
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一年,王艳秋又被辽宁凌源大王杖子乡派出所所长鞠文祥、房志国、李长荣等人非法抓捕关进了凌源拘留所,让王艳秋睡在二十厘米左右高的大木板上,晚上,只铺一个不知多少人用过的气味难闻的破褥子。不允许学法,炼功,吃的是直掉渣子半生不熟的窝头,芥菜、盐菜,喝的是几乎无油只有几片白菜叶的菜汤。拘留所又勒索了二百六十五元伙食费,非法关押了十五天,放王艳秋回家。
二零一二年皇历七月,辽宁省凌源市国保大队陈志伙同凌源市大王杖子乡派出所李长荣,没有出示任何证件,闯入王艳秋家,进屋就开始翻东西,他们将私人物品:师父法像、几十本法轮书籍、几十元钱和两部手机(有一个后来归还)另一个价值二百元左右掠走,李长荣用手机不断给抄家物品照相,图谋对王艳秋进行构陷。他们又强制王艳秋在写着抄家物品的纸单上签字,按手印。然后,强行将王艳秋推进警车,只剩那孤僻症(智力差、不如正常孩子)的儿子一人在家。
王艳秋被直接押往凌源大王杖子派出所,强制将王艳秋捆在铁椅子上,站不起来。凌源国保大队陈志对王艳秋进行非法审讯:问这些法轮功书是哪来的,问还炼不炼法轮功?还口出狂言污蔑法轮功及师父。
期间,王艳秋不断要求给婆婆(没在一起住)打电话,因孩子一人在家不行(有孤僻症)。很长时间,他们才把手机还给王艳秋,和婆婆联系上。
因为王艳秋要上厕所,陈志一开始不允许,再三要求之下,李长荣说:找两个人陪你去(女的)。陈志露出一副流氓嘴脸:“我给你接呀?”侮辱我,我没理他。上厕所出来,王艳秋不想被他们无理迫害,就跑了。没跑几步,被陈志一把拽住,将双手用力背在后边,强行将王艳秋扔进警车。另一名不知什么时候也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也塞进了警车,和王艳秋并肩坐在了一起,一同非法押往去凌源的路上。
陈志辱骂王艳秋有一个傻儿子,嘲笑。到凌源市医院外,强行将王艳秋俩拽下车,拽着向医院里走,王艳秋知道他们想迫害,就向人群喊“法轮大法好”。陈志猛拽戴在王艳秋双手上的手铐,勒得两手腕非常疼,勒很深的印子,还“啪啪”打王艳秋后背。在市医院强行按着王艳秋俩抽血,做心电图,所谓检查身体(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时都强行做此检查),之后又强行将王艳秋俩送进凌源拘留所进行迫害。强制给照相,按手印,验血,又将监控器直接对着王艳秋俩重新调好,以便严密监控王艳秋俩。
凌源国保大队长王桂林、陈志,大王杖子派出所所长郭井军妄图利用电脑制造拼凑假图像:说王艳秋在乡政府门口挂条幅,构陷王艳秋,被家人识破了,没有得逞,期间,向家人勒索了四百元左右人民币(称为接见费),又勒索了五千元人民币,王艳秋被非法关押了十五天后,逼在释放书上签字,不签就不放,无奈之下(因为没犯罪)签了字,才释放王艳秋。
二零二二年八月五日上午九点多,凌源市大王杖子乡冯杖子村法轮功学员王艳秋,从当地一购物商场出来后,发现她户口所在地凌源市大王杖子乡派出所警察李昌荣和另外一个警察穿便衣守在该商场门口,看见她出来后,李昌荣和另外一个警察示意。王艳秋发现后,赶紧打车离开。
因坚持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王艳秋被大王杖子乡派出所警察李昌荣等人多次绑架、抄家、拘留、强制转化,二零零二年曾因进京上访被大王杖子乡派出所从北京劫持到凌源市看守所,后被构陷判刑三年。二零一六年王艳秋被再次绑架,又被冤判四年,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份结束冤狱回家,为避免被迫害,一直处于流离失所状态,靠打工维持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