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午八点二十分,赵春阳的辩护律师文东海来到桃山区检察院,询问赵春阳案进展情况,因为之前赵春阳案卷由于证据不足被退回公安了,这次出乎意外的是,文律师被告知赵春阳案卷已经到法院了,文律师赶忙打车来到桃山区法院准备递交手续并阅卷,文东海律师从早上八点二十五分来到桃山区法院,一直到九点四十分,法院都以安检为由阻止他进入法院正常阅卷和递交手续。
中午时分,文律师会见赵春阳完毕,下午一点半,来到桃山区法院准备递交辩护手续并阅卷,文律师一直等到下午两点,王国威庭长和金星峰法官都“不在”单位,针对桃山法院的违法安检,故意刁难文东海律师阅卷一事,王国威庭长和金星峰法官都不敢面对,故意逃避。
文律师去法院信访投诉,偌大个信访办没人上班,打电话他们二位谁也不接,为了防止法院搞突然袭击、避开律师开庭,文律师又于当日去邮局以EMS快递方式把辩护手续邮寄给法院。
赵春阳被关在七台河市看守所七个多月,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在桃山区法院遭非法开庭,审判长周鹭荻,主审法官金星峰,公诉人高馨艳。
在庭审三小时的过程中,赵春阳的辩护律师不畏强权压力,为赵春阳做了无罪辩护。审判长周鹭荻多次无理打断不让律师说下去,律师据理力争,法庭三次休庭。
七台河市桃山区法院欲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九点对法轮功学员张桂荣非法开庭,辩护律师出庭做无罪辩护。二十八日中午律师接到本案主审法官金星峰电话,要求律师下午三点来开庭前会议。而律师下午还要会见张桂荣,所以时间变得特别仓促。
二十八日下午律师正在看守所会见张桂荣,一法警三点二十分左右进入会见室称依照指令,现在将张桂荣带至桃山区法院。等待在看守所大门口的康秀梅,看着法院押解警车一晃而过驶出大门,但这天真的女孩却没有看到车里面的妈妈。律师和家属康秀梅打车赶到桃山区法院(七台河市山湖路四十七号),律师通过非法且可笑的安检进入法庭。此时,法官金星峰、公诉人高馨艳、吴琼已环列落座。待辩护人坐下后,金法官指令法警将张桂荣带进法庭。此时辩护人见状指出:虽然不是正式庭审,被告人也不宜加戴手铐,依法应当去除戒具。审判人员责令值庭法警打开手铐后,辩护人随即建议给张桂荣更换了座椅、提供了矿泉水、购买了面包、香肠等食品以备饮食。
庭前会议正式开始。首先被要求播放的是搜查张桂荣居所的同步录像,公诉人和法官相互推诿,拿不出长达近五小时的搜查视频录像。要么隐藏不敢出示;要么根本就没有这么一段视频。辩护人要求参与搜查的四名公安人员及见证人员,到次日出庭作证以说明搜查过程。鉴于上述人员受公开举报在搜查中盗窃张桂荣个人私有财产(一万一千余元现金;存折一张;手表一块……),四名搜查参与者必须到庭自证清白,接受盘问质询。
接下来在观看审讯录像时发现多处违法:张桂荣于二零一六年五月八日清晨七点,外出行至居所门外时,受到守候多时的公安便衣人员抓捕。随后被禁闭于桃南派出所一审讯室,坐在拘束椅中,直到当晚八点五十九分审讯结束,张才被送往医院进行例行体检后,十点左右被送进七台河市看守所,整个抓捕至送往关押场所的时间长达十六个小时。
视频从五月八日早七点三十二分出现张桂荣被审讯的影像,审讯时一男子手持匕首威逼恐吓张桂荣。多张法轮功创始人的纸质复印图像被有意摆放在张桂荣前方平台近身处,期间,三名侦查人员轮流羞辱戏虐,污蔑之词循环往复、喋喋不休。更为恶劣的是,手持刀具男子多次用刀剪穿刺剜挖张桂荣面前的纸质图像,使张桂荣痛苦至极,哭诉道:“我宁愿你们用刀子攮在我身上,我宁愿你们搬了我的脑袋……”这些审讯人员侮辱谩骂,造成对张桂荣身心的巨大伤害。依照张桂荣当时表述:“这些行为比伤害我的身体更加痛苦、更加严重,简直是生不如死!!”
辩护人针对此事质证时,公诉人高馨艳却说:“ 这属于正常审讯,审讯程序合法,未连续十二个小时;没有肉体体罚,不属于精神迫害;被告人没要求喝水、吃饭,所以一整天无吃喝,责任在张桂荣。”律师当场指出:“一、从早七点多开始,一直延续到晚八点五十九分结束的这长达近十四个小时的审讯行为已经构成疲劳审讯,肉体折磨;二、在长达十四个小时加之将张桂荣送往医院体检,晚十点送往看守所至第二天早七点开饭饮水,期间达二十四小时,致使张桂荣一饭未食、滴水未进,足以对高龄女性身体造成重大伤害;三、由此可知,公安机关的侦查审讯行为已构成严重的刑讯逼供和精神折磨。所得审讯笔录采用威逼、引诱、胁迫、欺骗为前提,断章取义为结果,显然应属非法证据,依法应当予以排除。”直至晚七点十五分,法院安排公安人员焦急寻找的搜查同步录像光盘仍然“没有找到”。
面对张桂荣一案的诸多违法之处,辩护人连夜准备相关材料,直到第二天凌晨二点五十分稍事休息后即奔赴桃山区法院。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九点,被非法抓捕并关押迫害了半年之久,六十三岁的张桂荣被带铁网的押解车拉到桃山区法院。此时的张桂荣已被迫害的行走不便,由两名法警架上法庭。张桂荣的辩护人准时出庭,法官金星峰、王明华、周鹭荻,公诉人高馨艳、吴琼等人也已经到场。此时的桃山区法院如临大敌,国保政委610主任毕树庆带领其手下亲自到场指挥布控,法院门前也早已被便衣开的私家车停满,车里的人注视着过往行人。法庭的旁听席上依旧被安排坐满了公检法包括小区的人员,五十人的法庭上除了辩护人和当事人张桂荣,其它都是安排来的公检法人员。
辩护人针对张桂荣一案的诸多违法之处逐个排查:办案人桃南派出所曲龙、李鑫等人以办案之名,行偷盗之实,在张桂荣家偷走一万一千元现金、存折一张、手表一块、项链一条。张桂荣当庭举报警察这种偷盗行为。辩护律师当场质问曲龙等人,曲龙等人的猥琐行径在法庭上被暴露无遗。接下来律师质问公诉人:“本案的违法之处显而易见,你们还给起诉到法院,你们都涉嫌包庇,我要申请公诉人回避。”旁听席上的公检法人员都在窃窃私语:没听说公诉人回避啊!公诉人回避那庭怎么开啊?也有对曲龙等人的龌龊行为感到不齿的……此时法庭现场有些混乱。
这时公诉人开始劝说律师:“你就赶快把这庭开完就回去得了,钱你也挣到手了,这么远的路,不然下次你还得来。”不过一味“ 向钱看”的官员低估了律师,张桂荣的律师说:“那不行,除非你们把我的当事人放了,我可以不追究你们,你们看看这个女孩多可怜!从小没有爸爸,她和妈妈相依为命,现在你们把人家妈妈抓了,就剩一个女孩孤苦伶仃……”他们见没办法说服律师,宣布中午休庭。
检、法人员又利用中午时间劝说张桂荣及其女儿:“别让公诉人回避了,我们找这个工作如何不容易,若真回避了你还得再关押六、七个月,你那身体不完了吗?”张桂荣的女儿说:“那你们把我妈妈放了呗!”他们忙说:“那我们说了不算,我们就开完庭把案子报上去就完事了。”堂堂的法官说的不算那到底谁说的算呢?在桃山区法院,国保毕树庆带着下属亲自在幕后指挥,垂帘听政,这些傀儡们在前台表演。下午二点五十分,闹剧再也进行不下去了,非法庭审停止。
法轮功学员王静于二零一六年五月七日被绑架至今,身体被迫害的血压高达二百三十,心脏动脉硬化,还有其它疾病,情况危急。家属又为她聘请了第二位律师余文生。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余律师带着王静家属的委托书来到七台河市桃山区法院递交手续,接待余律师的是主审法官金星峰。余律师说明来意:本人接受王静家属的委托,今天来法院递交手续。金星峰拒绝接收余律师的手续,并说:“后天王静就开庭了。(倘若接了余律师的手续,依照法律就必须得给律师十天以上的阅卷时间)。”至此余律师和家属才知道王静后天就要开庭了。
余律师据理力争,但是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任凭律师怎么讲理,金法官就一个不讲理、拂袖而去,余律师再怎么理论金法官也不接待。余律师直接拨通了黑龙江省高法的电话,投诉七台河桃山法院金星峰法官的违法行为。省高院致电七台河市中院,七台河市中院直接把电话打到金星峰手里,十一点五十五分金法官急忙出面接待余律师。见面就说:“余律师,我接您的手续了,也依照法律给你阅卷时间,您还有什么要求?”余律师说:“我没什么要求,你依法办事就行了。”中午时分律师才离开法院。就递交个手续这么简单的事,余律师就耗费了一上午的时间。
吃过午饭后,余律师和王静的另一律师杨仲浩一起赶去看守所会见王静。在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王静时,桃山法院的金星峰法官给王静的丈夫打电话,说院长要见他,让他上法院来一趟。王静的丈夫来到法院,见到一个自称“院长”的人,此人主要询问是谁帮助请的律师,在哪里请到的律师,并且欺骗王静的丈夫劝说王静放弃信仰,下午安排你们夫妻见面。并承诺只要她放弃信仰我们会轻判的,你妻子的事早晚都得开庭,也别往后拖了,后天照常开庭不变。王静的丈夫已经半年多没见到妻子了,听这位“院长”说让他下午见到妻子,从法院出来便打车去了看守所,正巧律师在会见王静。
此时的王静被迫害的骨瘦如柴,头发掉落一大半,由于迫害高血压达到二百二十多,心律一百四十多,整天头晕,吃不下饭,睡不着觉,非常危险。
二位律师会见王静出来后,看到王静的丈夫在看守所门卫室等待,律师对王静的丈夫说:“桃山法院金星峰电话通知我去开庭前会议,说是后天王静照常开庭不变。”目前王静身体非常危险,此时王静的丈夫觉得事态严重,双方交换了意见后,律师和家属一起来到桃山法院。桃山法院的金星峰和周鹭荻二位法官正在等待律师来开庭前会议。律师见面就问他们:“王静一号的庭审由于余律师的介入不是已经推迟了吗?为什么又要开庭呢?”金法官说:“ 这可不是我们要开庭,是家属找到法院强烈要求开庭。”
王静丈夫就在面前,这个金星峰撒谎都不脸红。家属当即揭穿谎言:“我哪说要开庭了?不是你们打电话让我来的吗?你们让我劝说王静妥协,说是可以轻判吗?我说是要求取保吗?我们要求取保你们为什么不批?”周法官马上说:“取保不是你们说批就批的。”金星峰又自圆其说:“我还以为你们家属要开庭呢。”二位法官还继续问律师庭前会议的内容:“开庭时都有什么要求,是否要求谁回避?”律师说:“现在还没开庭,不涉及回避的问题,主要是要求非法证据排除。”有些证据是违法的,律师有理有据列举了几项非法证据要求排除。二法官一听马上就说:“你们走吧,后天的庭审取消,具体什么时间开庭另行通知。”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上午九点,法轮功学员吴旭姝在桃山法院被非法开庭。八点四十分,二位律师来到法院。律师指出法院违法,凭什么限制家属参加旁听人数。法院以违法安检为由刁难二位律师,二位律师拒绝接受这种侮辱式的安检,因为法律规定律师和公诉人是一样的待遇,都是免检的。但是桃山法院故意违法安检刁难律师,律师坚决不接受安检。这时家属中出来一个自称是吴旭姝“表弟”的人劝说律师配合一下,接受法院安检。二位律师告诉他:“我们是不会配合违法的。”此人恼羞成怒,竟然不分青红皂白在法院和律师大吵起来。这期间法院两次出来说明律师不用安检可以进庭,可这个“表弟”(此人的真实身份叫小魏子,是吴旭姝弟弟的朋友,也就是自从吴旭姝被绑架他就来七台河办理此 事,去公检法610部门打点,从他手里花出去的钱不知有多少)开始侮辱、谩骂、威胁二位律师。小魏此时以家属的身份开始动手推搡二位律师,嘴里还不停的威胁要对二位律师如何如何……小魏径直把二位律师推到法院门外。这时律师看见国保的人和小魏见面称兄道弟,并在律师的面前告诉小魏一会儿来国保找他。
律师们在冰天雪地中站了半个多小时,同时主审法官金星峰对吴旭姝的丈夫展开心里攻势,不一会金星峰出来在法院门口宣读了吴旭姝丈夫谭伟天的辞退律师解聘书,并洋洋得意的告诉律师说:“你们被辞退了。”这时二位律师出示自己和吴旭姝亲笔签的委托书给他们看,他们知道辞退不了律师就都灰溜溜转身回法院去再也不出来了。检察院的人、国保的人、被安排来参加旁听的人也都走了。至此,二位律师还没见到当事人,吴旭姝的非法庭审就被国保利用家属给搅黄了。
这二位律师受到如此大的侮辱,仍然没有放弃身陷囹圄的吴旭姝。为防止法院耍流氓,律师当天下午用EMS快递将两份吴旭姝的亲笔签名委托书邮寄到桃山法院。吴旭姝以前的工作是国家公务员,是父母的骄傲,是弟弟妹妹们的榜样。如今的吴旭姝在中共对法轮功长达十七年的血腥迫害中,以莫须有的罪名被非法通缉十四年,现在七台河国保610又把她作为F1311项目的“头”进行重点迫害。吴旭姝于(二零一六年)五月七日晚被绑架后,被连续五十个小时刑讯逼供,酷刑折磨导致她后背被打伤十厘米长的口子,左小腿的伤至今没有痊愈,并且现在被迫害的出现心衰、肾衰、心脏偷停、视力下降、视物模糊不清,头发掉落大半,腹痛吃啥吐啥。看守所多次拉她去公安医院抢救,就这样的身体她们还要非法庭审……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今年63岁的王静女士,被绑架关押8个月,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被从重症监护室劫持到看守所进行所谓“开庭”审判。
桃山法院审理此案的主审法官金星峰给律师打电话,通知一月六号开庭时,律师说:“去了也开不了庭,王静的身体我知道,那么严重,万一在法庭上出危险了,谁负责?”
金星峰施计量,马上说:“你就来吧,真的开不了庭,咱们当天就给王静办取保,当天回家……”
法院审判长周鹭荻、法官金星峰等于9点左右,乘坐一辆黑色小轿车到达后,直接开车进入看守所。随后检察院人员也开车到达看守所,但都没有下车到门卫室存包和手机,也是直接开进看守所院内。
王静的律师和家属由法警231157带到看守所内的审判庭。进入审判庭内,见到被迫害的生命垂危、63岁的花甲老人王静坐在法庭最中间的被告席上,此时的王静已经不能自理,并且意识不清,要想自己动下身体已经不可能了……
首先审判长周鹭荻照例宣读开庭词,之后王静的律师当庭质问周鹭荻:“审判长,鉴于我当事人王静的身体如此虚弱的情况,我认为不宜开庭。审判长周鹭荻在明知道王静生命垂危的情况下,打断律师的询问,称辩方律师此时不宜提出疑问。
之后审判长周鹭荻和法官金星峰询问几乎神志不清的王静,“王静,我问你,你现在的身体状况是否可以坚持庭审?”
王静由于身体过于虚弱,支撑着全身的力气断断续续的说:“你说什么?我听不太清了,我……我现在有些耳鸣。”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第一公诉人李大宇,照本宣科的念了一遍诬陷王静有罪,以及诬陷王静为邪教徒。
在后边庭审过程中,几乎所有在当事人王静提出异议或陈述时,主审法官都只说“嗯,那我明白你什么意思了。”不明确地问王静是否对相应问题确实存有异议。
中午十二点左右,非法庭审完毕后,家属还没等走,法官金星峰就露出马脚,像欣喜若狂的对公诉人姜林说:“这个案子你还得往上诉啊?”公诉人姜林说:“那必须的,一直告到底。”家属当时就知道上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