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四年五月五日上午,仲维琴与其它两名法轮功学员遭到本溪市溪湖区河西派出所绑架,六月二十五日,家属才接到电话通知仲维琴已经被检察院批捕。因为证据不足,检察院将此案退回到公安局,令人可笑的是,公安机关将电子文文件进行多次复制以达到充数的目的,又构陷一些所谓“证据”, 再次上交检察院,检察院配合构陷,将此案移交到本溪市溪湖区法院。仲维琴被溪湖区法院法官姜亚玲枉判三年。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左右,千金派出所片警马亮和其他2名警察和一名检察院人员砸门,后来找来一名开锁人员在不知道家里是否有人的情况下强行撬 锁,私闯民宅,骗说溪湖区法院让他们来找仲维芹,溪湖法院想见见她和她谈谈,让她到派出所走一趟。然后强行把仲维芹带走后,派出所强行送仲维芹检查身体, 因身体不合格,本溪市看守所在没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直接把人送到金山医院4楼监所病房强行住院。家属问溪湖区法院审判长姜亚玲关于仲维芹的情况,审判长说是司法局给的建议让他们执行。
本溪市看守所十一月十五日送仲维琴到沈阳女子监狱迫害。家属去接见时,狱警说仲维琴血压很高需家属签字,家属没有同意,未签字,狱方就不让接见,结果家属没有看到仲维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