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河区公安分局 0517-83661378
局长 潘家新 13801408922
淮安市清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0517-83123125
常书林 淮安市清河区“六一零”, 清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 13852382345
王健淮 淮安市清河区“六一零”,清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0517-83026698(小灵通)
恶警王建淮电话:0517-83284790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下午,江苏省淮安市法轮功学员郑红霞遭第二次非法庭审,律师做无罪辩护,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康莉莉以「郑红霞分别向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民警钱鸿钧、潘绍队(其实是市国保支队队长、副队长)寄法轮功真相资料,“我用善心换良知——致淮安市六一零、公检法人员的一封信”。向原清河公安局副局长(分管610)袁野寄法轮功真相资料:“给淮安市警察朋友们”的一封信、“三个派出所都不接法轮功的案子”的信。搜查郑红霞家中存放大量的法轮功真相资料」为由,强加子虚乌有的罪名;张律师对此给予了有理有据的驳斥和无罪辩护。张律师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郑红霞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刑律,起诉书中指控当事人郑红霞的罪名不成立,应该无罪释放。当日法庭没有宣判。